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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李慧,被查处!

发布日期:2026-05-29 浏览量:8 

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太原市迎泽区委原书记李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640 (1).jpg

李慧,女,1972年11月生,山西阳曲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委书记。

曾任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太原市侨联主席。

2016年8月,任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委副书记、区长。

曾任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委书记、区长。

2021年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冰雕馆“10·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李慧担任太原市迎泽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期间,作为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不力,未按要求建立旅游景区综合协调机制,对台骀山景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失管失察,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力行为失于监管,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25年12月,李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40.jpg

经查,李慧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政绩观错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搞封建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处置群体性上访工作不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慧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慧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太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迎泽区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章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文章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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